关于水利水电施工资质个人业绩考核相关情况的说明

关于水利水电施工资质个人业绩考核相关情况的说明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以企业直接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为例,考核如下指标: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其中,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任职文件及申报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考核指标的施工图纸、工程结算清单、有关业绩认定文件等),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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