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情况的通告 2023年4月6日至21日,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大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市场主体向我厅报送了信用修复申请。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结合《湖北省水利厅关于给予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鄂水利函〔2023〕8号)有关情况,经湖北省水利厅审核同意并推送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现已完成上述5家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撤除相关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具体信用修复情况如下: 序号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良行为公开时间及通报文件 信用修复时间 1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91420000757013444G 2023年1月5日;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给予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鄂水利函〔2023〕8号) 2023年4月7日 2 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914200007069663099 2023年4月7日 3 湖北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91420800741754555L 2023年4月7日 4 湖北大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91420112725754029E 2023年4月13日 5 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 91420000717937001P 2023年4月20日 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4月23日